芝罘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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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证条件
1、按属地管理原则,芝罘区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只受理有芝罘区户口或有芝罘区工作单位的会计从业人员的办证申请。
2.必须参加山东省组织(青岛除外)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且成绩合格。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2)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
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者,在成绩单的有效期内到芝罘区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 《山东省会计从业资信息申请表》(到山东会计信息网上申报并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没有工作单位,须有芝罘区户口;
2.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4.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必须带加盖工章的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受理
对符合标准的,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当日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继续教育
芝罘区持证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芝罘区财政局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组织或认可的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当年新办证人员不需要参加当年的会计继续教育。
五、信息变更
芝罘区持证人员的职称、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带相关变更证件及时到芝罘区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服务热线:623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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