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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管理的新方法、新举措

胶东在线 2015-03-19 16:19:31

会计基础工作管理的新方法、新举措

  会计基础工作管理的新方法、新举措

  臧丽萍 烟台市芝罘区建昌街小学

  摘要:会计集中核算制是指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利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各单位只设报账员,通过会计委托代理记账,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形式。它的运行并不改变各单位的预算管理体制、理财机制和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主要表现在:年度经费预算仍由各单位自己编报,经财政审核后批复给各单位,同时抄送会计核算中心:资金的使用权和审批权还在各单位;单位的各项收支也由领导审批并承担相应的会计法律责任。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财政体制改革、新举措、问题、完善

  主要表现在:

  一、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单位的资金帐户,其会计业务全部纳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由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统一的帐户,实行集中管理,中心选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同家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改变了过去单位会计在核算时随意或有意截留收入、转移收入、改变资金用途、任意使用会计科目的现象,纠正了原来那种账户设置乱、银行开户乱、会计档案乱的“三乱”现象,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二、端正经费开支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通过核算中心对单位每笔资金的审核,使得不合规定的票据及不合理的开支不再出现,并对那些超范围,超标准,变相搞福利的违纪,违规支出予以坚决拒付,从而净化了支出项目,确保年度预算的执行及指定项目的落实。这种“单位用钱,财政管理”的方式,不仅支出得到有效控制,而且从根本上杜绝了预算执行过程中挤占、挪用、截留、浪费现象的发生,有效遏制了一些单位滥发钱物、大吃大喝等不合法行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会计的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在它的初始阶段和任何新生事物—样,也必然存在其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三、配套制度的相对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难度。

  由于现行的财务制度中费用报销的标准,大多数制定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有的开支规定不够具体,有的标准偏低,同当前的经济水平和实际情况有着差距。例如差旅费标准、住宿费报销等等。这是会计集中核算实践中,最为突出的矛盾之一。如何把握好既坚持规章制度,以达到节约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又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实际开支的报销问题,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业务活动的开展,这是对中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的严峻考验。

  四、内控制度上的不足,造成单位内部牵制与监督机制的弱化。

  单位财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后,其原有的会计出纳相互牵制及内审制度被不同程度地弱化,财务会计知情面缩小,虽然核算中心在代理记账时,也履行了牵制和监督职能,但由于其置身单位外部,对单位经济业务只知其表,不知其里,表现在支出的合理性,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经验来判断,一是看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只要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有效,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都必须报销。这就使得一些单位假借住宿、会议、印刷、修理、运输、劳务费、代办费开支等合规票据列支送礼、超标准吃喝招待、滥发奖金,补贴、公款旅游等不合规支出,造成了新的监管隐患。

  五、分账管理上的单一化,使得会计核算与管理上出现了真空状态。

  会计中心监管的重点应是单位的财务收支,而目前会计中心仅仅管了支出,对单位的收入监管尚未介入。实行票款分离,按规定收费收入、返还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收入户,单位自己建立台账,与会计中心不发生任何关系,会计中心不作账务处理。这样就形成了收入票据在国库,支出在会计中心,资产及明细账在单位的“板块”结构,单位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被破坏。笔者所处的地方财政较为困难,单位的运转经费只能靠收费来解决,由于收支分账管理,在违规收费收取上无法控制,是否应收尽收,会计中心不得而知。会计中心监督成了“监管支出不监管收入”的“跛脚”监督。

  会计集中核算是近几年来推行的会计制度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固定的模式可循,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如果不加以改进和完善,任其发展,核算中心的职能就会削弱,也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解决这类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笔者经多年的实践和摸索,认为:

  (一)、应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规范支出审批程序。

  由于现行的资金支出标准缺乏可行性,执行起来较困难,所以应建议财政、人事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尽快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经费支出标准及福利补贴制度,逐步规范单位各类分配支出标准。这样使得核算会计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可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存在人为提高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现象。除此之外,对单位内部执行的未经上级部门批准的有关奖金、津贴等开支一律不予支付,同时要加强票据管理,严格原始凭证七要素的审核,努力做到规范化、法制化。

  (二)、应加强财产管理制度建设,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核算中心应督促单位完善财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检查和维修工作,根据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登记数量卡片,记录、管理本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凡涉及固定资产数量的变动,应及时通知核算中心会计,保证账账、账实一致。中心会计则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建账、核算。通过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对单位的资产进行数量、金额管理与控制,并定期与保管员对账,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保证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三)、应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从源头上增收节支。

  核算中心应尽快介入单位的收费管理,配合物价等部门将收费办法落实到位,做到既要制止单位乱收费行为,又要应收尽收,并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从而规范单位收费行为。对单位的代管费用,核算会计应用到茅头上,不可因单位经费的紧缺而随意挪用、挤占。

  (四)、应完善内外监控制度,保证会计服务质量。

  首先,核算中心应建立一套综合的、公正的、有效的考评激励机制,并相应建立“监督奖励基金”,把会计人员的工作成果与经济利益挂钩,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监督积极性。其次,对于单位,应加强单位领导层的建设,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的能力,使之自觉有效的依法办事,从源头上保证了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最后,财政、审计部门应加强对中心的监控,每年一审的检查,不可因其的特殊身份而予以减免,并对会计专管实行定期轮岗交换,在每一任职年限期满后,由有关部门对核算会计实行离任审计制,确保核算中心的阳光作业。

  (五)、应正确处理好核算与被核算单位之间的关系。

  会计集中核算在执行的过程中,难免会触及到一些单位的既得利益,遇到一定的阻力,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态势。作为会计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既不能脱离服务搞监督,也不能失去监督搞单纯的服务;既不能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影响甚至干扰单位的正常工作,也不能应付了事,甚至一团和气,放弃监督。单位也要支持核算会计的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等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应进一步提高报帐员的业务和职业道德水平。

  作为核算中心与单位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报帐员应加强自身的业务培训,主动与主办会计进行业务上的交流和技术上的切磋。强化自身职业道德教育,使之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较高的执业水平,增强自己的使命感,从而自觉地、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核算中心可扩大人员配置,将报帐员纳入核算中心,一起进行定期轮岗的委派,使之真正独立于被核算单位。

  会计集中核算制作为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强化会计监督、提高行政单位资金使用效果、遏制腐败等方面起了非常重大的积极作用。但作为一项全新工作,从理论到实践中尚存在着许多亟待认真研究的问题,如得不到很好解决,势必会引起实际工作上的混乱,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最终导致改革目标落空。

  1会计集中核算制及其特点

  会计集中核算制是指省、市、县(区)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各单位只设报账员,通过会计委托代理记账,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形式。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基本运作模式看,其显著特点就是在机制创新上的“三分离一公开”。

  2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存在的问题

  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与核算工作相分离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使财务管理保留在原单位进行,而具体核算工作由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去执行,这使得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严重脱节,不利于财务工作的有效进行。众所周知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密不可分,两者在很大程度上相互渗透,而现在将两者分离,对两者都不利。核算监督工作被核算中心“夺去”后,行政事业单位对此认识不够,不予配合,有的甚至产生了抵触情绪。而原单位财务管理积极性受到巨大挫伤,财务管理效率必然下降,有悖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管理的要求。

  3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对策

  加快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政支出与预算单位支出的核算方法发生了深刻变化。预算单位的改革应转向预算编制、实物资产管理、备用金使用及管理办法和报账员岗位职责分工等;资金控制由现金管理向预算编制、预算申请计划和实物资产管理过渡。会计核算中心的改革应转向预算编制与审核(以各预算单位为基础)、与政府采购部门的协调、资金支出计划、实物资产总量控制、基本会计核算与业务流程规范等,担负审批、核算、监控等全方位的责任。

  改革预算编制方法。在实行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详细说明预算金额和支出标准。建议先将预算单位或部门支出按性质、用途,如设备购置、会务、房屋修缮、车辆购置等,分门别类地在总预算中单独编制,不再搞条块分割。其次根据有关的支出标准,按照零基预算的方法编制各项支出的具体内容,对经常性经费实行定员定额,对专项经费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予以安排。

  强化预算执行。按照国际惯例,部门预算的各项收支要严格按标准编制,并经过财政部门审批,预算一经权力机关(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即具有法律效力,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核算中心要从预算编制、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合理设置银行账户。一是会计核算中心在央行开设预算内专户、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专户、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专户,以便用于与财政国库、预算单位在代理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户、单位零余额户的清算。二是预算单位还应分别在代理商业银行开设单位零余额户、小额现金账户和其他资金账户。以便核算零星支出活动或非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用于财政单一账户体系的清算。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犹如一道坚固的防线,较好地预防和阻止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从源头上制止了腐败发生的可能,为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务管理机制积累了宝贵经验。

  参考文献:

  [1]胡晓焱,王恭让.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如何深化[期刊论文] -中国审计2004吴(9).

  [2]利忠.浅析行政事业单位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科技信息.2005年23期.

  [3]期刊论文.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若干问题的思考-时代经贸(学术版)2008.6(5).

  作者简介:

  姓名:臧丽萍

  性别:女

  单位:烟台市芝罘区建昌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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