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情况公示
关于申请设立烟台市恒聚代理记账
服务有限公司的公示
我局于2013年12月2日受理了曲美玲提交的设立“烟台市恒聚代理记账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名称:烟台市恒聚代理记账服务有限公司。
二、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三、办公场所:烟台市牟平区工商大街东关路口。
四、法定代表人姓名:曲美玲。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六、专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曲美玲,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3706120000088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级:会计师,证书编号:0008739。
2、唐功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37061200002937。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级:会计师,证书编号:05011734。
3、孙梦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37060200011778。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请向我局举报。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535-6688003
通信地址:莱山区府后路2号808室
邮 编:264003
邮 箱:ytczjkjk@163.com
烟台市财政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服务热线:6235864
芝罘会计信息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0 All Right Reserved 网络支持:胶东在线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