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情况公示
关于申请设立烟台方舟会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的公示
我局于2013年9月22日受理了刘京提交的设立“烟台方舟会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名称:烟台方舟会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二、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三、办公场所:烟台市开发区长江路148号1411号。
四、法定代表人姓名:刘京。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3万元。
六、专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刘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37060200005635,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级:会计师,证书编号:0525060100161。
2、邹少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37050100018772。
3、刘永清,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37060200015428。
4、赵欣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37061500000800。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请向我局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电话:0535-6688003
通信地址:莱山区府后路2号808室
邮编:264003
邮箱:ytczjkjk@163.com
烟台市财政局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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