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的公示
关于申请设立烟台元丁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的公示
我局于2015年5月26日受理了丁朝霞提交的设立“烟台元丁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名称:烟台元丁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二、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三、办公场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信义街14-9号。
四、法定代表人姓名:丁朝霞。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六、专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丁朝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37068619860517702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级:会计师,证书编号:10008739。
2、张培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370632197010094522。
3、董满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370923198504201943。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请向我局举报。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535-6235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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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64000
邮 箱:zfczjkjk@163.com
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
2015年5月26日
服务热线:623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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