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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2018年度会计继续教育12月1日正式开始

2018-12-04 11:32:29

芝罘区2018年度会计继续教育12月1日正式开始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8〕50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烟财会〔2018〕14号)有关规定,芝罘区财政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自12月1日正式开始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至2019年3月31日结束。

  一、培训对象与培训内容

  2018年度芝罘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由区财政局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培训对象包括芝罘区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培训形式包括网络培训、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及其他方式继续教育等,其中以网络培训为主要形式。培训内容分为企业会计专业科目和行政事业会计专业科目两大类别。

  (一)企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税收法律法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知识。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

  二、报名方式与报名时间

  今年是《会计法》新修订后的第一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比以往年度有较大变化,为做好衔接,确保继续教育取得实效,区财政局采取同一网站多端口注册报名的方式培训学习。

  参加芝罘区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的人员,登陆芝罘会计信息网(http://zhifu.kj.jiaodong.net/)“2018年度继续教育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报名,并根据系统分配的帐号及密码,登录芝罘会计信息网的“网上培训入口”,按“学习流程”操作学习,考试合格即完成当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在芝罘区注册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

  (一)芝罘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报名入口。持有芝罘区注册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芝罘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报名入口”;

  (二)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报名入口。今年市直管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下放至芝罘区管理,持有市直部门注册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报名入口”;

  (三)其他会计人员报名入口。按属地管理原则,户籍、单位或在读学校是芝罘区辖区内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芝罘区参加。

  1、持有会计初、中级职称但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其他会计人员报名入口”;

  2、既无会计职称又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其他会计人员报名入口”。

  继续教育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2019年3月28日;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截止到3月31日。

  三、注册登记特别说明

  (一)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继续教育取得的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且考试成绩(60分以上)须合格。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培训,必须选择芝罘区财政局确认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注册学习,学习考试合格后,成绩信息由芝罘区会计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导入,无需现场确认。

  (三)持有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参加烟台市财政局组织的2018年度“会计大讲堂”系列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由市直各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汇总将人员名单和听课证电子版发送到zfkj666666@163.com邮箱(表格模板请到芝罘会计信息网下载;听课证拍成照片发送即可)。

  (四)对于视同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和参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其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zfkj666666@163.com邮箱(表格模板请到芝罘会计信息网下载;有关证明材料拍成照片发送即可)。

  (五)补学以前年度(含2017年)继续教育的,学时按照原规定执行,即年度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

  (六)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的,应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补学完成,费用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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