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通知
芝罘区各参评人员:
按属地管理原则,凡在我区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取得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标准条件》并在会计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评审,请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烟财会〔2020〕12号)要求进行信息填报。系统中我区单位申报路径为: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烟台市芝罘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我区受理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2日,届时,请将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原件和单位公示证明材料报送至芝罘区财政局会计科(胜利路210号锦绣大厦五楼,电话6235864 )。
请参评人员务必加入该群,以便查收评审信息。
芝罘区财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烟财会〔2020〕12号)
服务热线:623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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