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财政局开展2020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
根据烟台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烟财会[2020]10号)要求,芝罘区财政局从2020年9月下旬至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对代理记账机构的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芝罘区财政局专门成立了检查组,由分管局长亲自负责,财政局监督监查科、会计科等相关科室安排人员参加。
一、检查事项
对代理记账机构检查
二、检查计划
此次对代理记账机构的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根据上级统一要求,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16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检查,专门下发检查通知书和自查表,代理记账机构对照检查内容进行逐项评价,及时反馈存在问题,由区财政局统一梳理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抽查机构审批情况、实施和经营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确保检查不留死角。
三、检查结果
通过现场检查,我区被抽查代理记账公司除1家已注销外,其他15家公司均无分支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均不少于3名;主管业务负责人15人中8人具备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7人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其他专职从业人员37人; 2020年1月1日至被检查日,办理业务实际发生1377件,签订合同1215件。大部分代理机构都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制度,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核算符合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规定。
四、检查机构名单
服务热线:623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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