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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代理记账机构履职履责(信用)情况公示通知

2021-12-28 08:49:19

实行代理记账机构履职履责(信用)情况公示通知

全区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代理记账行业管理,让公众更好了解各代理记账机构履职履责(信用)状况,芝罘区财政局将于2022年1月1日,在芝罘会计信息网上正式推出代理记账机构履职履责(信用)情况查询平台。将代账机构年度被投诉情况、双随机检查情况、许可证注销情况进行公示,尤其是对代账机构被投诉情况实行红黄蓝标公示,年度内被投诉次数超过3次(含3次)以上红标公示,3次以下黄标公示,0投诉的为蓝标公示。

    请各机构自觉遵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诚信经营,对所从事的代账业务,要与委托人签订健全委托的合同,明确双方各自责任。如发生民事纠纷,应主动与委托人协商妥善解决,避免被投诉造成不良影响。

 

 

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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