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做好2021年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烟台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烟财会〔2022〕9号)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编报软件及形式
今年继续使用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单机版)进行编报,填报软件及常见问题解答请在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网页(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7084)-通知公告或烟台会计信息网(http://kj.jiaodong.net/)进入“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链接入口,进行下载。
本年度编报采用无纸化报送方式,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在软件中录入数据,录入完成后,务必点击“运算”、“全审,”审核无误生成《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或《2021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打印报告封面并签字盖章,扫描后以“添加附件”方式回传至软件中,最终传出.jio格式电子文件并及时上报。
二、报送时间
各部门、单位请6月8日前将《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相关材料以.jio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通知所列公务邮箱,如有涉密信息可通过光盘报送。
三、报送要求
(一)本次填报仍然采用“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无下属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需报送《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jio格式的电子文件。
有下属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需报送本级的《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和部门汇总的《2021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jio格式的电子文件(各街道办事处本次只编报至本级部门)。
(二)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编制《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三)各主管部门应根据文件要求,加大审核力度,制定审核和检查工作方案,按照通知要求,对所属单位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上报,审核检查过程中,要做到内部控制报告编报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统筹衔接,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四)各部门、单位填报前请务必仔细观看相应操作视频,及填报须知,避免错填、漏填。
电话:6235864
地址:芝罘区胜利路210号(锦绣大厦五楼会计科)
公务邮箱:zfqczjkjk@yt.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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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烟财会〔2022〕9号)
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
2022年5月18日
服务热线:623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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